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——东城区
2021-06-21
申请材料要求:
1. 原单位离职证明(需注明离职日期,可在个人系统“附件管理”的其他材料项目中同步上传);
2.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(由单位在员工关联界面上传);
3. 《诚信声明》;(模板见附件2)
注意事项:
1.持证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(聘用)关系的,用人单位应在持证人离职之日起 7 日内在系统内申请解除员工关联;
2.解除关联后证件处于挂起状态,请在证件有效期内办理变更业务;
3.挂起状态是否影响使用,请咨询各证件使用的主管部门;
4.聘用单位须与社保扣缴单位一致;
5.新聘用的单位须符合东城区办理要求;
6.申请时,申请人须在申请单位产生 1 个月社保记录;
7.后续续签时,如聘用单位变更转入记录与社保实际缴纳记录不一致,将影响续签核准。